2015年西藏自治区扶贫农发工作成果丰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2-02 09:24 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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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自治区扶贫农发工作成果丰硕
落实投资23.93亿元,完成“十二五”规划投资154.63%

2015年以来,西藏自治区扶贫农发工作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打牢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着力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着力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扶贫农发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

据了解,2015年,我区扶贫农发共落实投资23.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7.63亿元,预计完成投资建设17.46亿元,占总投资的72.9%,已完成“十二五”规划投资的154.63%。扶贫开发共落实投资16.7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3.63亿元,已完成“十二五”规划投资的153.63%;农业综合开发共落实投资7.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4亿元,已完成“十二五”规划投资的156.94%。

据自治区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我区扶贫农发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扶贫开发已完成投资11.72亿元,占总投资的70%,实施整乡推进189个,面上扶贫项目1325个;投入资金4.4亿元,在西藏自治区148个贫困村开展整村推进试点,已全部完成试点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完成任务量的53%;完成了昌都市“三岩”片区易地扶贫搬迁调研,形成了《关于昌都市“三岩”片区扶贫综合开发工作调研报告》,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奠定了坚实基础。农业综合开发27个土地治理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投入资金4.07亿元,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30个,已完成投资5.74亿元,占总投资的80%。

简政放权深入推进。修改完善了《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扶贫农发项目评审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将扶贫项目验收权限下放到各地(市),明确区、地(市)、县三级扶贫事权,突出地市县项目选项、审核、建设、监管、效益和责任主体,实现真正还权于基层。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权力下放力度,将国家土地治理项目初步设计、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权限,以及项目计划调整与变更权限下放到各地市,赋予了基层更多自主权利。

改革创新不断加大。紧扣扶贫改革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创新扶贫开发考核机制,协商起草《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意见》;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将资金向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的区域倾斜,实施山南地区贡嘎县、扎囊县,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县域开发;创新社会扶贫机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突出扶贫开发在驻村工作队中的主体作用,西藏自治区所有乡镇都全部落实扶贫专干。

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积极培育“雨露计划”品牌,加大对贫困家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学历培训、青壮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延长培训时间,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要求,推行订单式、就业式、校企联合培训方式,投入资金450万元,实施中等职业学历培训300人;投入资金500万元,实施农牧民技能培训项目17个。

项目帮扶准度更高。紧紧围绕“扶谁的贫、谁去扶贫、怎样扶贫、去扶真贫、扶贫成效”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在西藏自治区开展了精准扶贫大调研,对“谁是贫困人口、分布在哪里,致贫原因是什么,有什么需求”等问题有了全面准确的掌握,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了目标和方向。根据贫困群众致贫因素,按照“扶持生产发展一批、扶贫搬迁安置一批、智育就业退出一批、健康扶贫救助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五个一批”帮扶计划。

据悉,2016年我区扶贫开发计划投入资金24亿元,异地扶贫搬迁15亿元,计划脱贫12.97万人,脱贫摘帽10个县区;农业综合开发将全面围绕精准脱贫要求,计划投资9.9亿元,实施49个农发区,重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态治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工作,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记者 张尚华)

责任编辑: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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