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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正在修改完善 将于近期正式印发

2016-02-26 14:06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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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顾玉才]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参加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2月24日国务院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加强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新闻联播》当天作了报道,目前我们正根据会上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于近期正式印发。文件明确了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科学判断文物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出台这样一个文件,必将极大地推动文物事业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文物保护作出重要批示,为不断开拓文物事业发展新境界提供了明确的前进方向。近年来,我国的文物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文物保护也面临着一些比较严峻的问题,比如文物保护的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也就是现行《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在加快,文物资源的作用发挥不够。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因此,以国务院名义出台一个政策性文件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适时的。

文件起草工作历时近一年时间,国家文物局深入调查研究,多次讨论修改,广泛征求地方文物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专门召集各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并就文件的具体内容和起草工作提出了要求。文件出台前,国务院办公厅两次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意见,得到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文件贯穿了改革创新的精神,围绕解决当前文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既对今后一个时期文物事业的发展、目标、任务做出了统筹部署,又对当前文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硬性措施,是一个务实、管用的指导性文件。

文件共分七部分,包括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明确责任、重在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完善保障七个方面,其中不乏亮点。比如文件提出将文物工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的评估机制,这些措施旨在落实文物保护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解决对文物工作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到位的问题。又比如基于文物执法与资源环境类执法性质相似的规律性认识和长期实践探索,明确提出要加强文物督察,以破解文物部门平级执法难以排除干扰的问题。又比如提出研究制定文物保护补偿办法,这是对文物资源密集地区长期以来强烈呼吁的积极回应,切实解决文物密集地区文物保护资金短缺、土地置换和容积率限制等问题,缓解这些地区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压力。又比如明确提出文物工作要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服务。也提到要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并以此增加收入、扩大就业,这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还比如提出要加强对文物保护法称之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这类文物数量庞大,接近64万处,单靠政府来保护是不现实的,必须创新管理、拓宽渠道,支持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使用。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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