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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才是消除恐慌的“疫苗”

2016-03-26 07:37 来源: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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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持续发酵。据案情通报,5年间有200万支非法疫苗流入二十四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5.7亿元。目前,李克强总理已对此案作出重要批示,责成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疫苗是一种特殊的生物制剂,对温度敏感,按照规定,须经2℃~8℃冷链存储运输。而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庞某经手的疫苗,全部未经冷藏而予以销售。这样做的最大后果,是导致疫苗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造成“无效免疫”,也就是说,接种人群将不具备对相关疾病的预防能力。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通告,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

然而,愤怒和焦虑的人们似乎并不买账。多起近年来关于疫苗的陈年旧闻被再次挖出,“疫苗之殇”、“疫苗乱象”的字眼以及疑似疫苗不良反应导致的儿童致残的悲惨影像已被刷屏,关于疫苗安全性和强制免疫必要性的理性探讨已被宣泄不满情绪乃至谩骂和“互撕”所替代。很多年轻的父母甚至表示再也不敢带孩子去打疫苗了。因此,这起案件的最大恶果,已不是失效疫苗本身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而是失序的法律和制度监管使得人们对疫苗越来越失去信任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恐慌。

首先,庞某早在2009年就因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然而正是在缓刑期间,她又重操旧业,制造了这起惊天大案。现在看来,当初的缓刑是否草率和畸轻,客观上纵容了她继续犯罪?同时,一个缓刑人员居然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猖狂经营疫苗生意而未被及时查处,当地对缓刑人员的监管可谓形同虚设。

其次,我国对疫苗的生产检验、运输、储存都有专门的严格规定,不要说是个人,即便是教学机构购买疫苗用于做实验都是禁止的。然而,本案中,庞某没有任何资质,却能够轻易打通疫苗流通上下游两个端口,使疫苗从正规药企流入她手,进入“外管道”,再经她卖给疾控部门和接种单位,进入“内管道”,本应被严格管制的疫苗就在脱离监管的“体外循环”在中完全失控。这不得不让人们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感到不寒而栗:如果这并非个案而是疫苗销售领域的“潜规则”,那么在全国范围内,还有多少人在做着这样的非法生意?还有多少“问题疫苗”被注射到无辜孩子的体内,让娇嫩的生命暴露于未知的风险之中?

如果相关信息不能及时公之于众,如果制度漏洞不能有效封堵,不管怎样向人们科普“疫苗是非常安全的生物制品”、“失效疫苗不等于毒疫苗”,人们的恐慌情绪都不会真正得到平息。疫苗的诞生原本是人类在医学领域最伟大的成就,对预防疾病、保障健康的重大意义不可估量,如果越来越多的人因丧失对疫苗监管体系的信任而抵制和放弃疫苗接种,极有可能造成许多已被消灭的疾病死灰复燃,这不仅对个体家庭将是场严重灾难,整个社会也都会为此支付极其高昂的代价。

因此,要重塑人们对疫苗的信任,当务之急是清查“问题疫苗”的下游流向,200万支疫苗已经使用了多少?在什么时间段流入了哪些接种点?用在了谁的身上?追溯到疫苗接种者之后要进行损害评估,并予以补种、补偿,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彻查涉案疫苗的上游来源,在这条疫苗的地下销售产业链中,不论是庞某这样的疫苗贩子,还是疫苗制造企业、医药代表、各地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疫苗可能失效,监管却绝不能失语。要彻底铲除疫苗销售领域的“潜规则”利益链,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则必须升级行业监管,查补缺口漏洞,把疫苗流通“体外循环”的上下游端口扎牢。而所有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让人们把对疫苗的监管看得清楚明白。如果说现阶段我们还无法保证做到食药“零事故”,至少及时迅捷的信息透明公开和成熟完善的纠错机制建立本身就是能让人们免于恐慌的“疫苗”。(彭瑶)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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