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科技部将从三方面加快国家自创区建设

2016-04-01 16:5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国务院新闻办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上海市副市长周波介绍关于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有关情况,请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介绍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请问阴部长,我们知道最近几天,也就是本周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又建设了3个国家自创区,请问下一步国家自创区的建设有哪些新举措?另外如何更好地发挥国家自创区在先行先试方面的作用?

阴和俊:科技部对国家自创区工作的总体考虑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优化区域布局,着力打造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创新活力,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提供有力支撑。

科技部将从以下三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国家自创区建设。

第一,积极推动再建设一批国家自创区,进一步优化区域战略布局。在推进国家自创区建设中,注重把握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突出创新发展特色,主要依托综合实力和区域代表性强的国家高新区建设,综合考虑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成效等因素。二是突出“东转西进”布局设想,结合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分类指导,促进东部地区率先转型升级,推进中西部地区创新发展。三是突出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第二,在国家层面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针对国家自创区发展中出现的一些制约创新的新问题新情况,围绕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释放体制内创新活力,围绕破除一切束缚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围绕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制度新机制,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尤其要落实和完善股权激励、收益分配等政策,让创新主体自主决定科研经费使用、成果转移转化等,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更大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强化政策的配套细化,加大已出台政策落实的力度。加强试点政策的总结评估,经完善后加快推广到全国实施,进一步完善全国的创新政策体系。

第三,支持各个国家自创区大力开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各国家自创区的创新需求和实际情况差别较大,鼓励各国家自创区在加强“共性”政策试点推广的同时,加大特色政策的试点力度。以价值为导向,以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为目标,特别是围绕建立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科技人员奖励政策等,积极探索更多对本区域适用性更强的特色的“个性”政策进行先行先试,精准施策,并在国家自创区试点的基础上,在本区域推广,形成更多有针对性、有实效的区域性创新政策。

今天这种发布会我觉得就非常好,科技部、发改委就国家层面出台政策,充分放权,同时地方挖掘潜力,提供更多更好的创新创业舞台和环境,为创新创业提供服务,上海张江在这方面一直是做得好的,很有说服力。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陈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