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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采砂售砂

2016-04-07 14:4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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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4月7日电(记者 邬慧颖)为打造“鄱湖明珠·中国水都”,南昌市出台系列措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采、销售砂石,停靠采砂、运砂船舶等,并将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法采砂船只、砂石堆场和采砂码头。

新近出台的《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南昌市将实施12大城市河湖综合整治工程,防治水污染。其中,实施引水活化工程,2017年完成西湖黑臭水体治理;2017年底,完成幸福渠黑臭水体治理;实施瑶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瑶湖周边城镇、高校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等。

同时,2016年底前,南昌将建立城区湿地档案和地图数据库,面积8公顷以上的城区湿地应积极申报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实施鄱阳湖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建立湿地自然恢复区;开展鄱阳湖区湿地保护专项整治,全面整治非法围堰种植、围湖养殖等非法侵占行为。

为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南昌还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2017年底前,南昌市将完成全市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并建立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库。

据悉,南昌市将力争到2020年,国家考核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8.89%以上。其中,赣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抚河流域、修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鄱阳湖南昌市湖区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平。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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