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继续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4-13 09:05 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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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力度,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

据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将校舍和场所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组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行为。严禁中小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进行变相补课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个人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违反上述禁令、顶风违纪的教师和组织有偿补课的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加有偿补课,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将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对不抓不管、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行问责,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还公布了有偿补课治理办举报电话:0951-5559126、5559125。(记者 周一青)

责任编辑: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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