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4-15 10:49 来源: 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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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11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717亿元,增长8.6%。

2016年1-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02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4625亿元,增长8.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3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1616亿元,同比增长10.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498亿元,增长11.1%。1-3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6920亿元,同比增长10.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105亿元,增长11.0%。

按消费类型分,3月份,餐饮收入2651亿元,同比增长11.4%;商品零售22463亿元,增长10.4%。1-3月份,餐饮收入8302亿元,同比增长11.3%;商品零售69722亿元,增长10.2%。

在商品零售中,3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1051亿元,同比增长8.7%。1-3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32579亿元,同比增长8.0%。

2016年1-3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0251亿元,同比增长27.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241亿元,增长25.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0.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5.5%、16.0%和29.5%。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5年3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6年3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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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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