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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04-18 18:2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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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2016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要点》指出,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要求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大力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要点》要求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工作。

《要点》要求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以及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等有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就业创业、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要点》要求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工作,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

《要点》强调要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出台重要政策,要主动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要点》强调要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要点》还明确了抓好工作落实的有关措施。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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