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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66家国企12万余名党员干部补交党费2.77亿元

2016-04-26 17:4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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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4月26日电(记者 张建新)记者26日从天津市委巡视办获悉,天津在市管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交纳党费专项整改工作中,66家国有企业、12万余名党员干部,共补欠交少交党费2.77亿元。

天津市委巡视国有企业时发现,国企党员干部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普遍存在,并将其列为巡视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市委要求,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对国有企业交纳党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市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问题整改。

天津市国资委党委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专项整改,涵盖所有市管国有企业,对象为隶属于市管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全体党员。整改期间,严格遵照党章,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标准不动摇、坚持原则不松口,做到没有特殊党员、没有一起例外。

2008年实施的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明确要求,“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但天津在巡视中发现,国有企业党组织只是按照基本工资来收缴党费,未按规定将绩效年薪或绩效奖金纳入当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欠交少交的党费主要来源于这部分收入。

天津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国有企业欠交党费的问题,暴露出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的意识不强,反映出党组织重视党建不够、管党治党不严,不能不高度重视,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天津市国资委党委负责人表示,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专项整改,建立完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各项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对存在问题的党组织及负责人严肃追究问责,做到收缴及时、使用规范、管理有序,不断提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水平。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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