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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数量达1000家

2016-04-27 21:42 来源: 银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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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要求,站在支持“三农”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战略高度,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商业银行数量达到1000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安徽和湖北等7个省(市)已全面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这是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取得的重大成果。

经营活力全面激发,显著提升整体实力和社会地位。截至2016年3月末,农村商业银行数量占农合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统称)的44.4%,资本、资产和利润分别占农合机构的66.7%、63%和70.5%,存贷款占比分别从2002年末的59%和58%提高到64%和65%,涌现出一批定位“三农”、财务健康、内控严密、治理有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商业银行,有21家入选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业1000强。

保持“三农”战略定力,显著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3月末,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余额4.9万亿元,较2007年增长262%。其中县域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占各项贷款的76%,高于农合机构13个百分点。农村商业银行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率77%,远高于农村信用社(64.5%)。县域营业网点数量2.5万个,县域网点密度高于农村信用社22%,山东、浙江等省农村商业银行实现村级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农民实现了“基础服务不出村、综合服务不出镇”。

系统性风险有效化解,主要监管指标达到良好银行水平。2003年以来,通过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资产和弥补亏损挂账2756亿元,成功处置了160家历史遗留的高风险机构。目前,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3%,拨备覆盖率185.5%,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达到1.1%、13.8%,经营实力大大增强,抵御风险和服务“三农”能力大幅提高。

现代银行制度从无到有,打造成行业发展领先标杆。股权结构不断优化,农村商业银行法人股比例从改革前的45%提高至60%,有效克服了股权分散和内部人控制的缺陷,建立了适合小法人特点的灵活、简洁、有效的治理模式。风险管理机制和流程银行建设全面推进,开展资本高级计量法试点,实施标杆银行制度,初步建立了现代金融企业的运行机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4家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境内上市发行审核,6家农村商业银行准备挂牌新三板。

保持民营银行特色,成为引进民间资本重要渠道。全面放开民间资本的投资地域限制,持续放宽并购重组高风险机构准入政策,允许民间资本阶段性控股高风险机构。截至2016年3月末,农村商业银行通过改制和增资扩股引进民间资本4604亿元,民间资本占总股本比例达到83%,在农村商业银行优化股权结构、有效处置风险和提升服务“三农”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实现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和跨越式的发展。下一步,农村信用社须立足发展普惠金融战略,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坚持定位“三农”、稳定县域的前提下,按照市场主导和因地制宜原则,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加快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县域农村金融服务网络体系,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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