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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有利于形成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

2016-05-06 13:26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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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介绍《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辛国斌]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近期将正式发布。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向媒体朋友们介绍《指导意见》的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着力推动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促进资源配置优化”。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指出“中国制造2025”的前途就在于“+互联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推进“中国制造+互联网”作出具体部署。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也多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互联网日益成为驱动产业变革的主导力量,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是深化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经济,加快“中国制造”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举措。我国是制造业大国,也是互联网大国,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有利于形成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有利于激发“双创”活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有利于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新旧生产体系的转换。今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融合发展的工作重点和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围绕一条主线,即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 打造两个平台,即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双创”服务平台,营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进的“双创”新生态。 培育三个模式,即支持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跨界合作、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网络化生产新模式,增强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和转型动力。 增强三个能力,即增强支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基础技术、解决方案、安全保障等能力,夯实融合发展基础,激发制造业发展新动能。 落实七项政策,即在体制机制、国企改革、财税金融、用地用房、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和措施保障。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务实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同时,也真诚地希望媒体界的朋友,帮助我们大力宣传《指导意见》的实施和进展,扩大影响,进一步形成广泛共识和推进合力,不断提升“中国制造”竞争新优势。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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