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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实施意见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2016-05-12 08:45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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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下发《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江西省已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根据该意见,江西省将推出省内出生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实时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生育登记和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将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不良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据了解,这份意见将探索推进生育服务卡与母子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居民健康卡等有机结合,实现卡证合一、一册多用。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卫生计生、公安、民政、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的人口统计制度,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准确掌握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儿童参保、入学等情况,实现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人口调查等信息定期共享。完善江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计划生育动态监测、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卫生计生部门将加快推进省内出生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实时共享,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按期实现江西省与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

江西省还将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整合免费婚前体检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扩大受益人群。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应用,开展流动人口婚育信息网络异地查询,取消纸质婚育证明,加强流动人口统计和动态监测,做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生育登记和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

同时,江西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的跟踪分析。对政策外多孩生育率不降反升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并限期整改。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管理和使用。将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依法应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实际履行能力却又拒不缴纳的,将建立不良信用记录。(记者 钟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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