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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行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模式

2016-06-01 18:5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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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6月1日电(记者 孙飞)1日,深圳正式推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模式,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书,不再发放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具有以上证照的功能。

“以前成立一个社会组织的工作量不亚于成立一个公司。”首批领到最新版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的深圳市媒体研究会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和身份证一样‘一证一码’全部搞定,确实方便多了。”

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廖远飞介绍,“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是指申请人只需向深圳市民政局提交“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申请表,就可一次性完成包括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保登记证等“五证”办理。

同时,登记证书不再记载“登记证号”,采用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统一赋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论名称变更还是业务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均终身不变。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将作为社会组织唯一的身份标识。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社会组织总数目前已突破万家。此次登记制度改革,通过5个部门网络互通和工作流程整合,达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五证同发、档案共享”,节省了社会组织办事成本,也避免了审批部门重复劳动,节省了行政成本,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模式加强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数字化管理,打破‘信息孤岛’、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条件。”廖远飞表示,在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和失信惩戒机制的逐渐健全完善后,可真正意义上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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