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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规定促进高校创新创业工作

2016-06-06 08:26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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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规定促进高校创新创业工作
到2020年以高校为背景培育上市企业50家

记者6月5日获悉,辽宁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高等院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深化高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通过创新支撑、创业孵化、公共服务、教育实践和文化环境五大体系(平台)建设,促进高校教育和科技发展有机结合,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到2020年,以有条件的高校科技人员和大学生为主体,培育上市企业50家左右;创立和培育以高新技术为主的中小型骨干企业300家以上; 创立1万家左右小微企业,带动5万名大学生实现就业。

该意见旨在实现高校助力辽宁省创新驱动发展和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战略,提出加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高等院校要年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000个以上;年均产出科研成果3000项左右;以“四技”(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合同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省内转化率达到9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或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意见要求,要集约资源开展众创空间建设,高校要开展办学资源和办学空间统计调查,提高资源和空间利用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闲置空间,至少建设1个一定规模的众创空间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建设和评估,省级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50个左右。要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把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成果转换为学分; 鼓励高等院校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记者 商越)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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