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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要加强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修复

2016-06-09 08:44 来源: 林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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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利在2016·长江保护与发展论坛上提出
要加强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修复

6月6日,主题为“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2016·长江保护与发展论坛在上海开幕。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在论坛上指出,要加强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修复,促进流域生态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张永利表示,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湿地面积1154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21.5%。这些珍贵的湿地资源,维系着流域生态安全,支撑着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大战略。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修复,既是构建长江大保护格局的重大举措,也是全国湿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加强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修复,张永利提出4点建议:

一是要实行湿地总量管理,落实好湿地保护红线。要保持长江经济带现有的1154万公顷湿地面积不缩减。相关省份要以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的湿地面积为基础,结合各自实际,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并逐级落实到具体湿地地块,明确湿地的面积、边界、四至。各地要提出具体的湿地保护目标,列出湿地保护率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实施,严格考核,落实好地方政府湿地保护主体责任。

二是要实行湿地分级管理,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要在充分认识湿地生态功能的基础上,按照生态区位的重要性、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及其保护价值,对湿地进行分级管理。严格的要求不仅要落实到保护上,更要体现在利用上,对于长江经济带一切无序滥用湿地资源的行为,都要纳入管控范围,都要建立相应的规则和制度,确保推进实现湿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是要协同保护自然湿地,系统修复退化湿地。国家林业局正在牵头编制《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以及专门的《长江沿江重点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该经济带重要湿地将纳入上述规划范围。相关省份也要编制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规划,与国家层面的规划实现无缝衔接,主要是落实好流域保护的理念,衔接好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针对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措施。

四是要按更高要求,创新长江流域湿地管理体制。已出台湿地保护条例的省份,要做好湿地执法工作,依法严格保护湿地资源。尚未完成湿地立法的省份,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尽快完成省级湿地立法。重点抓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要推行流域综合管理理念,总结和探索湿地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方式,严格规范湿地开发利用行为。要打造流域湿地宣教基地,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吸引力的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论坛由民进中央、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办。论坛为期一天半,共设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长江中下游水污染控制及长三角地区饮水安全、长江中下游绿色转型发展和社会参与4个分议题。(记者 周继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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