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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2016-06-10 08:36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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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将建立水平合理的输配电价体系

6月8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广西电力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从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售电侧改革、发用电计划放开、完善电力交易机制、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开展电改,着力解决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体制运行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助推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成为继云南、贵州、山西之后的第4个电改综合试点。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体制运行过程中,电价传导机制不顺、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电网企业低买高卖等弊端愈发凸显的情况,《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提出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以自治区境内各家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分别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购销差价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考虑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在输配电价核定前的过渡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将试点建立过渡期电价随购电成本联动调整机制,根据水电出力情况,动态测算电网企业购电成本变化,并对工商业用户的销售电价进行联动调整,以适当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扶持企业度过经济困难期。

在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完善电力直接交易制度,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售电企业、配售电企业、地方电网等市场主体参与直接交易,由交易双方自主定价。逐年加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不低于当年全区用电量的20%,2017年以后根据市场发育程度,逐步放开全部工商业用电计划。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剥离原由主电网企业承担的电力交易业务,组建相对独立的、开放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全区统一的电力交易机构,实行独立核算。据悉,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将于7月挂牌成立。

为打破电力购销一直由电网企业垄断的现状,《方案》要求放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售电侧市场,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售电业务和城市拓展区、工业园区等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或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售电侧改革实行试点先行,支持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组建配售电主体,先行开展售电侧市场改革试点,并以点带面,逐步开放广西壮族自治区售电侧市场的改革发展。(记者 谭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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