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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收益 记入个人账户

2016-06-23 07:29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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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四千万人,可投资国债、股票等产品
职业年金收益 记入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有望开展投资运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就《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职业年金基金投资有四个方向,其中,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拟规定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30%。

职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职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共同组成。其中,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贡森表示,保值增值是职业年金基金的基本属性,进而决定了职业年金资产对投资的内在需求。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职业年金基金拟采取集中委托投资运营的方式进行管理,中央在京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集中行使委托职责,各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行使委托职责。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如何分享?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记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代理人应当采用份额计量方式进行账户管理,根据职业年金基金单位净值,按月足额记入受益人职业年金账户。

买股票类产品最高可达30%

征求意见稿提出,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理。

意见稿明确,职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国债、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指期货,养老金产品等金融产品。

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30%。职业年金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型、信托产品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型、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30%。

此外,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作情况,有关监管部门适时对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调整。投资管理人不得从事使职业年金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职业年金制度实施时间不长,基金积累不多,但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预计未来几年将快速增加。目前,我国按规定应缴纳职业年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约为4000万。(记者 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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