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关于征求第六阶段《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国家强制性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6-06-23 15:26 来源: 能源局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和《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国家能源局已会同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制完成第六阶段《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7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回函请寄:北京市学院路18号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第19研究室

邮政编码:100083

电子邮箱:nibei.ripp@sinopec.com

附件:

1.车用柴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车用汽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6月22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