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7-05 07:23 来源: 粮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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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延续申请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拟授予蓟县上仓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246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拟将北京宝益粮油储备库等113户企业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有效期延续至2021年7月,拟对北京市东北郊粮食收储库等126户企业部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进行变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4日至12日。如对上述公示信息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传真电话:010-63906909、6954
电子邮箱:dczg@chinagrain.gov.cn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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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