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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修订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的公告

2016-07-05 20:35 来源: 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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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与国际接轨,国家统计局按照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

根据新的核算方法,国家统计局修订了1952年以来的GDP(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修订结果如下:

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各年GDP相应增加,但GDP增长速度变化不大。其中,2015年GDP增加8798亿元,增幅为1.3%;扣除价格影响后,GDP实际增长速度提高0.0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增加值、主要行业增加值、支出法GDP及其构成项等修订结果,详见国家统计局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 )。

特此公告。

国家统计局

2016年7月5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