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河北省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2016-07-20 08:31 来源: 河北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
我省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7月19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鉴于目前防汛减灾形势异常严峻,决定7月19日21时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从7月18日12时开始,我省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等西南部出现明显降雨过程,全省平均降水量21毫米,局部地区降水量超过300毫米,个别点达到500毫米以上。根据省气象台预测,19日夜间到20日,降雨还将持续,承德东部、唐山、秦皇岛和保定、廊坊及以南地区降水量50-100毫米。

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各地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已转移避险的群众,要摸清底数,做好安置工作;对还没有转移避险的群众,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保证需要转移时能迅速转移避险。

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山洪、泥石流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加强水雨情信息监测和预测预报,加强设备检查,保持山洪监测预警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保障县级预警平台、预警广播24小时运行正常,达到预警标准,及时发布预警。把山洪防御预案落实到村到户、到岗到人,实现预案全覆盖、不漏一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做好城市防洪排涝。要把城市防涝排渍作为重点,加强街道窨井和下水道日常清理和疏通,降雨期间要做好垃圾、污物、渣土的拦截,防止进入排水通道;易涝重点部位要明确标示,常渍地段在暴雨期间要安排专人驻守指挥、警示;低洼地带和地下车库、商场、菜场等设施,要架设应急排水设施,随涝随排;较大的城市,必须配备移动式排涝设备,增加应急排涝能力。

高度关注小型水库。各地要高度重视小型水库、水电站以及尾矿坝防洪安全,落实防守责任,强化巡坝查险,落实专人专守。降雨期间要加密巡查次数,驻坝巡查、日夜巡查、轮班巡查。巡查范围不仅局限于坝体、坝顶,溢洪道、输水洞、渠道、护坡、坝脚及外延一定距离、坝山结合部也要纳入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和险情,要及时上报,同时组织抢险。

做好抗灾救灾准备。各地要把抗灾和救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科学的应急处置方案。要严阵以待,进一步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和装备,确保满足防汛救灾需要。要进一步落实军地协同作战机制,发扬军民团结抗洪的优良传统,形成防汛抢险工作的强大合力。要严明纪律,加强值守,保证联络畅通,遇有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省防汛值班室。(记者 曹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