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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确定7个金融支农试点县区

2016-07-21 08:31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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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7个金融支农试点县区
今年计划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放贷款逾3亿元

7月19日,记者从省农业厅了解到,为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金融支持力度,我省日前下发通知,确定7个金融支农试点县区,将对试点县区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金融支持,为期3年半。

7个金融支农试点县区为,西安市阎良区、宝鸡市眉县、咸阳市三原县、渭南市合阳县、榆林市定边县、安康市汉阴县、商洛市洛南县。

金融支农试点,将先期开展调查摸底,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一实行名单制管理,分类筛选,重点培育,制定金融支农3年工作计划。对经营能力较强、信用度高且符合邮储银行贷款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进行授信,主动提供金融服务,满足其各项合理金融服务需求。对暂时不具备授信条件,但有金融支持潜能的,待满足邮储银行贷款条件时,及时提供授信服务。

金融支农试点的目标为,试点县区邮储银行,今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投放计划不少于3亿元,2017年—2019年投放计划,分别在上一年度投放贷款总量的基础上增幅不低于50%。试点期内,支持的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增加50%,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在试点县区示范带动下,全省邮储银行将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贷款投放金额比上年增长5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增幅,高于同期全省平均增幅,增量高于上年同期一倍以上。其间,金融支农试点县区要创新探索金融支农方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金融支农模式,示范带动非试点县区30家以上,并享有试点县区的政策支持。 (记者 吴莎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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