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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携手推进《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早日生效

2016-08-01 15:44 来源: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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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彬颖阎晓宏在保护视听表演对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圆桌会议上强调

携手推进《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早日生效

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中国国家版权局共同举办的保护视听表演对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圆桌会议,7月22日下午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对于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下简称《北京条约》)早日生效,巩固2012年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成果,促进WIPO各成员国视听表演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

王彬颖在致辞中表示,作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会议的一部分,召开此次圆桌会议具有重要意义。由于2012年6月缔结的《北京条约》涉及视听表演这一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领域,因此备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视。这个条约一旦生效,将会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和创意产业繁荣壮大、促进其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在此次会议召开前,WIPO欣喜地获悉,突尼斯政府已批准加入该条约,成为《北京条约》的第12个缔约方。但是,根据条约生效条款,必须要有30个有资格的有关方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条约才能生效。此次会议将保护视听表演对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作为研讨主题,就是希望WIPO成员国间加强视听表演领域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尽快推动更多成员国批准或加入《北京条约》。

阎晓宏在致辞中表示,由中国国家版权局与WIPO共同举办的此次圆桌会议,可以说是双方在中国共同组织的又一次国际版权盛会。《北京条约》从国际立法层面对表演者的权利进行了有效确认和完整保护,结束了表演者权利不能享有完整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也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通过版权保护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必将有力地推动影视、音乐等视听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使加入方和缔约方的表演者从中受益,进而推动相关文化及创意产业的发展。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版权保护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中国政府保护版权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坚决的。我们真诚地希望和各国朋友携手努力,在知识产权大家庭中继续保持和发展良好的版权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北京条约》早日生效。

WIPO文化与创意产业部版权发展司司长高航,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分别主持会议。来自WIPO和“一带一路”数十个国家的高级别官员,中国全国人大、外交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著作权涉外认证机构及北京市版权局等相关版权部门的6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上,WIPO文化与创意产业部版权法司司长米歇尔·伍兹从国际层面上介绍了保护视听表演对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全面地介绍了中国在视听表演领域实施的版权保护政策。蒙古知识产权局局长南吉尔·辛巴特、南非商贸部公司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洛里·沃勒则分别介绍了两国在视听表演领域采取的保护措施。(赖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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