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浙江: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电商指数

2016-08-03 07:35 来源: 浙江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完善评价体系 引导行业发展
我省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电商指数

8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15年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综合评价报告》。据了解,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正式发布的电商指数。报告显示,我省电商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电商服务企业数、电商产业园区数、电商专业村数等指标均居全国首位。

近年来,我省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对经济社会的贡献日益凸显,总体发展水平全国领先,部分领域更走在世界前列。

2016年上半年,全省实现网络零售4065.8亿元,同比增长35.4%;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全省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22.4亿美元,同比增长35.8%。目前,全省共有各类正常经营的网店84.5万家、天猫店2.5万家、跨境电商网店6.3万余家;拥有电商服务企业3000多家,电商产业基地204个。电子商务正逐步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内一直未有成熟、权威的官方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传播较多的是阿里巴巴、清华大学等第三方平台或高等院校发布的有一定局限性的电商指数。“建立政府主导的电商指数发布制度,既可以弥补现有评价体系的空白,加强政府对行业发展的方向引导和管理服务,也能引导和规范社会化电商指数的发展方向。”省商务厅副厅长徐高春表示。

据了解,我省首创的这一电商指数指标体系由六大分类指数和15个指标构成。其中,产业发展指数、应用普及指数和创新能力指数反映电子商务发展的自身水平;基础配套指数、政策环境指数和行业氛围指数反映电子商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我省是全国县域电商发展最好的地区,很多方面处于全国前列。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电商发展指数不仅囊括11个地市,还覆盖90个县(市、区),实现指标评价由省、市二级为主向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转变。其中,义乌市、西湖区、江干区、永康市、萧山区等9个县(市、区)电子商务发展指数高于200,是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处于“第一梯队”。

“在政府层面,通过指数的编制发布,有利于全面掌握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时发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有效规避发展中潜在的风险,提高政府决策的能力,确保政策制定有的放矢。对电商商家而言,则可以在指数和报告中发掘商机和潜力。”省商务厅电商处处长卢成南说。

“我省电商指数是一个动态化的行业发展指数,采取动态调整的方式,未来将不断补充反映电商行业发展机遇和趋势的创新指标,适时调整和增加反映浙江电商特色和潜在优势的特色指标,这也有利于我省抢占未来电商发展的制高点。”此外,卢成南还表示,短期内,我省电商发展指数都将采取年度发布这一形式。(记者 陈佳莹 通讯员 章晗)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