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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有了新突破

2016-08-12 08:38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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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有了新突破
评价特殊人才不再限定论文、外语水平;科研经费支配权“下放”;
科研成果转化奖励中团队或个人比例提高到70%;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评价特殊人才过程中,不再把论文、外语等作为限制性条件,甚至可以因为能力、实绩和贡献突出而忽略学历和职称;科研经费用途不再卡得很严、管得很细,而是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由科研人员自主决定经费用途;科研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的奖励金,做出主要贡献的团队或个人可以拿走70%以上;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去企业兼职或自主创业……2016年,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在职称管理、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记者从省人才办了解到,近日省委正式印发的《青海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人才流动、职称管理、人才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最大限度地打破了束缚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限制性条件,为促进人才流动、激发人才活力营造了一片“沃土”。其中,在人才评价和职称管理上,我省将“试水”向高校、科研院所下放高教系列、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减少人才评价的前置性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不将学历、职称作为评价创业型、实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不将外语、计算机等作为评价基层一线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稳步推进

2016年以来,我省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就业促进计划,建立高校毕业生 “创业服务绿色通道”,为创业大学生提供 “一条龙”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交流和辅导活动,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水平和能力。举办企业进校园招聘、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人才集市日”、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等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有效推进了各项就业工作。

2016年全省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2.3万人。上半年,全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共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66场,近1541家企业参加,发布岗位信息30928条,达成意向高校毕业生5547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341人,就业率达78%。截至5月底,为357名自主创业毕业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46万元。

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力促脱贫攻坚

按照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总体部署,启动实施了“转移就业脱贫行动计划”,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信息收集、就业和培训需求调查、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前期工作,年内计划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5万人,技能培训3.15万人(次)。

上半年,我省以就业创业为导向,加强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报请省政府印发了《2016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突出贫困地区劳动力、企业转业转岗职工、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分层级分解任务、分类别明确措施,实施技能脱贫攻坚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企业职工转业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新市民培训等重点培训项目,创新完善培训模式,充分发挥技能培训对就业促业、脱贫增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工作的促进作用。

截至6月底,全省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92.2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2亿元,人均450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亿元。培训城乡劳动力4.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3.4%。

此外,1月至6月,我省共为各类失业人员支付五项补贴20775.91万元,向1659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创业农牧民、高校毕业生发放担保贷款18739万元。

从上半年形势分析,全省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受国内经济下行影响,省内各类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能力不足,新开工和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减缓,而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持续增加,结构性失业人员安置任务较重,农牧区劳动力转移渠道趋紧,就业压力依然较大。在此趋势下,就业工作作为“民生之本”仍然紧迫。为此,我省将围绕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政策“抓落实”专项检查,集中力量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内争取各高校、各市(州)创业孵化基地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继续抓好“金秋采棉”、“海西采摘枸杞”等季节性劳务输出,抓好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实施“全民技能培训振兴计划”,提高技能培训质量。(记者 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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