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天津市委、湖北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2016-09-13 12:33 来源: 新华社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林巧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