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我国县级地区普遍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

2016-09-19 14:43 来源: 新华社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记者 朱基钗)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6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在县级地区已普遍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能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协调机制,在此基础上发挥综治平台优势,针对不同重点群体实施分类帮扶措施。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中央综治委领导下,专项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综治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推动法治建设及政策保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介绍,面对重点群体开展重点预防,是专项组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探索。2009年,专项组确定5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了全面数据摸排。2010年至2012年,确定23个全国试点城市和257个省级试点城市,针对不同方向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试点。2013年起,再用3年时间、分3个轮次,在全国所有县级地区推开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