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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10县区开展农民变股东等“三变”改革试点

2016-09-20 15:4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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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9月20日电(记者 姜刚)记者20日从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该省近期选择在10个县区的12个村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为全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改革发展培育示范样板。

据了解,安徽省选择在宿州市埇桥区、阜阳市颍东区、来安县、金寨县、当涂县、芜湖县、郎溪县、旌德县、太湖县、黟县等10个县区的12个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其中资源变资产就是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或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贷款。

资金变股金也是此次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之一。安徽省提出,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生产的财政资金(直补农民、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灾救济、应急类等资金除外),在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整合,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通过契约合同入股的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根据安徽省印发的“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农民变股东就是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但不包括地上无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安徽省明确强调,充分发挥地方主观能动性,各地自主申报,切实尊重农民、集体以及参与试点各类经营主体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要坚守改革底线,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权益不受损,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农民。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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