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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进一步加强“粮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2016-09-20 21:50 来源: 粮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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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安工程”
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粮财〔2016〕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力度,支持各地和中央企业实施“粮安工程”建设,提高粮食流通安全保障能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项目建设中,个别企业也出现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挥霍浪费、盲目投资、截留挪用等违规甚至违法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粮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粮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意义

“粮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是指纳入“粮安工程”建设规划范围的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包括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粮食质检体系建设资金、粮库智能化升级(行业信息化)资金、粮食应急网点建设资金等;从资金来源看,既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或中央预算内投资,也包括地方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配套资金和社会投入资金、项目建设单位自筹的各项资金。

实施“粮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守底线”工程。抓好“粮安工程”建设,对于提升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粮食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不断深化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粮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依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依规依纪管好用好项目资金,进一步提高企业粮食收储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加强“粮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一)规范项目招投标、建设和竣工验收

各地粮食部门和中央粮食企业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的主体责任。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项目设计、基建施工、工程监理、设备采购等项目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工作,按规定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和货物、劳务提供单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监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推进计划执行和规范资金使用,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或建设规模减少、建设标准降低等问题。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和制度,做好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粮油仓库工程验收规程》等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和资产入账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请项目审批(备案)部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二)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

各地粮食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积极筹措“粮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地方承诺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企业自筹资金要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525号)、《“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260号)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科学、规范制定投资计划,依法、合规、节约、有效使用管理资金,坚决防范和杜绝出现违反财经纪律和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在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绩效评价。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各地粮食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同级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粮安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国家粮食局也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配合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和中央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对资金不落实或使用管理不规范、投资计划执行和建设进度慢等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今后项目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粮安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造成资金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此外,近年来国有粮食企业减亏增盈势头向好,各地要切实加强企业盈余资金使用管理。要规范资金用途,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用于缴纳欠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和解决职工安置、经营性亏损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要统筹用于企业改制重组、土地确权、扩大经营规模、改造技术设备、延伸产业链条、实施“互联网+粮食”等方面,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改善职工收入状况,让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会计核算,不得虚列成本、隐瞒财产和收益,严禁搞账外账或设置“小金库”。严禁挥霍浪费,不得盲目用于与企业发展无关的经营投资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守财经纪律,合理、节约使用资金,同时注重发挥广大企业职工的积极性,通过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技术创新等挖潜增效措施,降低企业费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促进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刀刃上,发挥实实在在的效益。

国家粮食局
2016年9月9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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