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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国首张个体户“两证整合”执照诞生

2016-09-22 08:32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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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上午,在泉州市行政中心,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向泉州个体经营者、泉州某茶叶店店主林丽琼颁发了全国首张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营业执照。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部署和8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要求,我省作为全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四个试点省份之一先行先试,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福建(不含厦门市)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而全国将于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证整合”改革。

据介绍,“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后,个体工商户登记时由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包含税务登记证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改革后,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进一步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同时,工商、税务等部门通过福建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此外,结合个体工商户的特点,个体工商户执照换发工作不设过渡期,不强制换照。对今年10月1日前成立并在10月1日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存量个体工商户,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换领新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我省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形式。全面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我省简政放权、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有利于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记者 何金 通讯员 苏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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