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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的公告

2016-09-22 17:18 来源: 质检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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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的公告
2016年第91号

2016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要求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为落实国务院决定,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再受理《计量检定员证》办证、补证、延期以及变更等事宜。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6年9月18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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