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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年审结商事再审案件213件 逾4成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

2016-09-23 19:37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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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9月23日电(记者 梁建强)为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湖北法院机关依法受理了一批商事再审案件。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3年中,已先后审结商事再审案件213件,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占4成以上。

商事再审,是为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含调解书)而设立的特殊救济制度。再审程序,往往被视为当事人争取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关口”。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昌兵介绍,2013年以来,湖北法院机关依法受理各类符合商事再审条件的案件254件。其中,因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申请再审后决定再审166件;抗诉再审52件;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或指定再审29件;依职权决定再审4件;受理再审上诉案件3件。

田昌兵说,因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申请再审决定再审占再审收案总数的65.4%,这体现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再审诉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截至目前,近三年中湖北法院机关已依法审结商事再审案件213件。其中,再审改判、发回重审92件,占已结案总数43.2%;维持68件,占已结案总数32%,既实现了依法纠错,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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