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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2016-09-24 07:17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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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年底前电话实名率100%
六部门联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12月1日起,ATM机非同名账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

为更加有效防范、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央行、银监会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涉及投案自首、实名登记、银行转账、信息泄露等问题。

《通告》指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严惩。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明确,公安机关要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要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

《通告》强调,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记者 张洋)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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