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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6-09-30 10:19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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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轨遇突发事件 四级响应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遇到突发事件怎么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出,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应急预案》规定,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运营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省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运营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城市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有关城市政府在建立跨区域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时,应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的责任主体。

《应急预案》要求,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

有关城市政府及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派专业力量和装备,在运营突发事件现场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救援队伍之间要加强衔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记者 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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