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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试点工作进行专题督导

2016-09-30 20:49 来源: 国家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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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至29日,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李钟协带队赴拉萨市对验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试点工作进行督导。中央统战部二局、国家民委舆情中心相关同志参加督导活动。

今年,国家民委组织有关省区对吉林延边等10个创建示范州(市、盟)试点进行考核验收,成立了国家民委考核验收工作指导小组,并派员督导考核验收工作,委托试点所在省区负责考核评估工作,由省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或民族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考核验收组组长。

西藏自治区高度重视对拉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的考核验收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西藏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益西平措率省考核验收工作组赴拉萨市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督导验收组一行先后到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展厅、市民服务中心、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城关区河坝林社区、海城小学、蔡公堂乡白定村、净土健康产业园,大昭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当雄县武装部等地实地考察,查阅相关档案台账,参加拉萨市2016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与拉萨各族各界代表进行座谈。

考核督导验收组听取了拉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拉萨市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所作出的成果。李钟协认为,拉萨市的创建工作有声有色,有突破、有亮点、有创新,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走出了一条拉萨特色的创建之路。突出表现在,拉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不忘初心,带头履行政治责任抓创建;凝聚人心,围绕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抓创建;思想引领,推进文化繁荣发展抓创建;法制思维,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抓创建;注重创新,突出特色抓创建。李钟协指出,当前,全国的创建工作正处在阶段转换和方式转变、全面深化和全面推进的重要节点。拉萨市创建对于推动西藏全区和全国藏区、推动民族自治地方乃至全国首府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希望拉萨市要以此次考核验收为新起点,不断创新对创建的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做好“后创建时代”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

验收组一行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里程碑和加油站,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科学化、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实现拉萨的全面发展和长期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在全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值得借鉴和推广。

西藏自治区考核验收组组长、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益西平措主持考核验收座谈会。拉萨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党组书记、市委统战部长、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达娃出席汇报会,并代表市委、市政府作工作汇报。市委常委、城关区委书记果果,副市长吴亚松,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民宗局局长孙宝祥,市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试点单位、示范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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