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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养老机构开始评星

2016-10-01 10:33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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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星至五星划分等级,五星级标准最高

有效期为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将终止评审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广西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细则(试行)》,规定了我区养老机构的星级分类和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评定将按照环境设施、服务质量、管理及医疗水平等要素进行,按一星至五星划分等级,其中五星级标准最高,星级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

据悉,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程序依次为:养老机构申报、材料评审、各级评定小组评定、评定结果公示、授予星级评定证书和牌匾。评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养老机构可申请晋级评定,晋级评定程序与首次评定相同。

养老机构在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评审: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行为的;提供虚假评审资料,有伪造、涂改有关档案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违反评审纪律,干扰评审工作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记者 蒋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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