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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警情“高速路” 规范执法更阳光——江西推进“全警情录入”观察

2016-10-10 20:08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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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10月10日电(记者王宇、赖星)“有警不接、有案不立”,一度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深化公安执法改革,优化警务“生态环境”,一年来,江西持续推进“全警情录入”工作,通过畅通警情“高速路”,增加了规范执法“可见度”,让“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成为“过去时”。

警情驶上“高速路”

“今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录入有效警情177万余起,同比上升23.14%,其中自接警情同比上升270.29%。”江西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华小明说,出现这一变化,主要源自省公安厅推出的“全警情录入”。

接处警(接受报警和处理警情)工作是执法办案的首要环节和起点。长期以来,警情录入不全、不准、不实,不仅降低了警情数据应用价值,更使很多警情游离于监管之外。

2015年11月6日,公安部提出,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受案立案工作效能。

为深化公安改革,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江西省公安厅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向自己动刀,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全警情录入工作,掀起了一场警务革命。2015年11月起,江西规定民警办案必须从110、119、122“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发起办案流程。

江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郑为文形象地称,全警情录入就好比架设了一条闭环运行的“警情高速公路”,所有警情的受理只有“接处警系统”一个入口,所有案件的办理也只有“警情高速公路”一条通道,办案效率得以提高。

“紧箍咒”变成金箍棒

警情数据大量汇聚,警情研判就有了丰富的源头活水。以吉安市青原公安分局为例,2015年下半年,青原区发生多起破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办案民警通过查询比对全市“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中的报警信息,科学关联警情,成功串并案件6起,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可是,一年前,“全警情录入”却像“紧箍咒”一样卡在民警的头上,试点推进阻力重重。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作为试点单位,实行全警情录入后,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考核的数据指标一下子被打回原形。

芦溪县公安局局长晏超说,案件侦查侦结率现在不到原来的一半。如果原有的考核方式不变,警情录得越多考核就越吃亏。

直面现实,江西省公安厅从政策层面解决不愿录入的问题,取消了考核发案、破案等不合理指标。如今,全警情录入撬动了公安执法改革,优化了警务“生态环境”。

“现在所有案件一律从接处警系统发起,实现从接警、派警、处警到立案、办案、羁押、结案的全程规范运行。任何一个环节没有按规定和程序操作,案件都无法正常运行。”华小明说。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也发现,当时的“紧箍咒”俨然已成金箍棒。在规范民警执法的同时,新鲜、完整、准确的警情数据流,还提高了公安机关预警研判和精确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了21.6%,公众安全感达96.49%。全警情录入,录入的是警情,强化的是能力,规范的是行为,赢得的是民心。

“全警情录入”减少“办私案”现象

今年8月11日,九江市琵琶湖农产品市场批发市场发生一起纠纷。“我们是外地人,我怕公安会偏袒肇事者。”受害人张泽贵虽然报了案,但心里依然很担心。

“全警情录入”让张泽贵的担心变得多余。“过去警情信息录入不全,致使诸如‘办私案’的不规范现象发生。如今我们通过‘三台合一’系统,对民警出警处置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一位基层办案民警说。

根据华小明的介绍,警情进入“高速公路”,就纳入了全程监控。案件办理过程步步留痕,督察和法制部门可以对接处警全程巡查、随时纠偏。

“办案民警给了我一张单子,他告诉我,登录单子上的这个网站,就可以查询我的案件。我试了试,在网上真的可以查到,很公正。”张泽贵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江西省公安厅针对警情信息录入不准、不实、不全影响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坚持从源头开始狠抓执法规范。

今年上半年,江西全省涉警信访量同比下降了24.4%,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为94.36%。“警情高速公路”,为平安江西建设准确把握各地社会治安动态、部署开展精准“打防管控”提供了可靠依据。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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