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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3个月统一登记不动产3.9万件

2016-10-11 08:52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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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3个月统一登记不动产3.9万件
国土资源局建议不动产登记“不动不变”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截至9月29日,昆明市共颁发各类不动产登记39000余件。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旧证、新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若不办理转让、变更登记,暂无需申请换证。因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暂不受理单纯旧证换新证的业务。针对目前办理登记时间长的问题,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正在精简流程,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将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

据介绍,昆明市自6月30日起全面停发旧证,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已达到39000余件,其中不动产登记证书7100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12000余份,办理抵押注销登记16000余件,受理并办结法院查解封登记4300余件。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涛表示,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的规定,原依法取得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有效。因此,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启用前就已经取得的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房屋、林权等权证继续有效。旧证、新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若不办理转让、变更登记,暂无需申请换证,且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目前暂不受理单纯旧证换新证的业务。

经过3个月的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也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登记涉及的房屋、土地数据整合关联问题,房屋和土地数据信息获取、查找困难问题,补测补录关联时间长的问题,以及登记系统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对此多次组织会议,提出了优化登记系统、调整登记流程、精简办理环节等工作措施,同时学习借鉴省外先进做法和经验,积极提升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效率。经统计,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之初,平均一周颁发不动产权证约110本、日均约22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约40份、日均约8份。通过一系列的提速措施,目前昆明市日均颁发不动产权证300余本,日均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已达500余份。不仅如此,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还在组织开发新的登记系统功能模块,辅助和改进系统架构,完善不同种类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速度,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精简办件流转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确保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和颁发证书“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力争今年年底前将目前30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针对登记方面的遗留问题,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将及时了解和汇总带有共性的问题,逐一分类、梳理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缓解登记矛盾;对部门无法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在弄清情况的基础下,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等原则,提请昆明市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此外,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也提醒市民,目前受理主城范围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为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主城五个分中心,市中心负责受理企业或单位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主城各分中心各自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个人已购住房、林权等不动产相关登记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程序为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登记机构审查、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缴纳税费、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并对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记者 龙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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