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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增11个国家生态市、县、区

2016-10-13 11:06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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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保部发布《关于授予浙江省杭州市等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的公告》,决定授予包括湖州市、南浔区在内的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其中包括,我省杭州、湖州2个市;杭州市萧山区、富阳区,湖州市南浔区,宁波市江北区、北仑区,嵊泗县,岱山县,缙云县,文成县等9个县(区)。

记者从省环保厅生态处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已经成功创建36个国家生态市、县、区,数量居全国前列,湖州市成为全国目前唯一一个国家生态县区全覆盖的地级市。(记者 江帆 通讯员 邵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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