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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政府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2016-10-13 14:24 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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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14名专家和律师接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书,进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我区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

据了解,14名专家和律师主要来自自治区行政学院、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自治区社科院、西藏大学、北京市大成(拉萨)律师事务所、西藏法鉴律师事务所、西藏雪域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根据2016年1月1日施行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政府法律顾问具体承担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修改;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草拟、审查重要合同、协议等。

受聘为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马克思理论研究所所长王春焕表示,作为专家受聘为政府法律顾问,感到无比荣幸和自豪,也深感责任重大,将认真学习,履职尽责,当好政府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助手,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应有贡献。

今年七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经过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记者 赵书彬)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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