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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银行获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

2016-10-14 10:24 来源: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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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新疆银监局获悉:历经4年多努力,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10月10日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

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批复,新疆银行总部设在乌鲁木齐市,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将在6个月以内完成筹建工作。

新疆银行是自治区新设成立的第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获批筹建是中国银监会具体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大支持举措,是新疆地方法人银行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将极大丰富新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体系,为支持新疆致力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打造区域国际金融中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起到积极作用。

自治区筹建新疆银行的意愿由来已久。2012年,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组建“新疆银行”;同年10月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就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组建新疆银行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2013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组建新疆银行的请示》;同年9月,中国银监会统筹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意见后,向国务院上报支持新疆组建新疆银行的请示;2013年12月30日,国务院同意由自治区政府与兵团共同组建一家新疆地方法人银行;2014年10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新疆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新疆银行组建工作;2015年8月,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成立。至此,新疆银行筹备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新疆银监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献策,密切与银监会沟通,争取政策倾斜,集成全局系统最优秀监管资源,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工作团队,全程跟进做好新疆银行申筹材料的预审,提出了大量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在第一时间向银监会上报了初审意见。由于前期工作扎实,方案设计科学,申筹材料完备合规,新疆银行设立的可研、论证等工作获得了银监会的高度肯定,从而全面缩短了筹建审批时间。

下一阶段,新疆银监局将督促指导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做好制度建设、框架搭建、开业申请材料准备等各项开业准备工作。同时将继续为新疆银行开业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新疆银行尽早开业。(记者 石鑫)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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