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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增17个国家生态市县区

2016-10-16 07:23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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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规定,环保部日前授予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我省数量最多,达17个。分别为:厦门市、泉州市、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鼓楼区、连江县、闽侯县、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市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漳州市龙文区、平和县、柘荣县、武夷山市、松溪县、光泽县。(记者 潘园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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