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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增出租车取消"顶子费"

2016-10-20 10:39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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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出租汽车将包含两个群体:传统出租车(即“巡游车”)和“网约车”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鼓励传统出租车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

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

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出租车改革的五大任务,明确提出新增出租车将取消“顶子费”,“份子钱”动态调整,鼓励传统出租车提供网约车服务。

方案明确了出租汽车的定位:公共交通的补充。今后出租汽车将包含两个群体:传统出租车(即“巡游车”)和“网约车”。方案提出,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前提下,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

根据方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这意味着新增出租车将不再收取“顶子费”。对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俗称的出租车“份子钱”将实行动态调整。“份子钱”是出租汽车承包费,包括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等的分摊,由驾驶员向出租车公司缴纳。方案明确,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根据方案,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通过互联网技术改革利益分配方式;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价格方面,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

对于网约车,各市州政府要明确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或政府指导价、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放规定、网约车驾驶员许可条件等,并加强监管。

我省将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者 王眉灵 熊筱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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