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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加大合作力度 共同推进宁夏生态林业建设

2016-10-24 15:16 来源: 林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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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签订协议
加大合作力度 共同推进宁夏生态林业建设

10月21日,国家林业局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在银川签署《共同推进宁夏生态林业建设合作协议》,以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发挥林业在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为宁夏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生态保障。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咸辉分别代表双方签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党委副书记崔波,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局总工程师封加平出席签字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曾一春主持。

此次《协议》的签署,是国家林业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宁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宁夏“十三五”时期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宁夏的总体部署,按照林业现代化发展的目标,从建设祖国西部生态屏障、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和丝绸之路生态防护带的迫切需求出发,坚持保护优先、分区施策、改革创新、依法治林、全民参与的原则,共同加强对宁夏生态林业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宁夏林业现代化体系和基础设施、装备、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使国土生态安全格局更趋完善,生态公共服务更加普惠,经济民生保障更加有为,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为加快美丽宁夏建设贡献力量。

根据《协议》,“十三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将共同组织实施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湿地保护管理、林业种苗发展、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调整以及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等九大重点项目。

《协议》明确,国家林业局将大力支持“十三五”时期宁夏生态林业和美丽宁夏建设工作,加强项目对接,通过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等重点工程对合作项目予以投资支持;充分发挥国家林业局及其所属部门在政策、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国家级专家定期赴宁工作交流和东西部对口支援机制,指导支持以林业现代化体系建设为基础的宁夏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国家林业局及其所属部门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在宁夏推广试点示范,支持宁夏开展枸杞功能性产品研发,支持宁夏强化精准造林、优化资源保护、做强特色产业、推进科技创新;加大对宁夏基层林业工作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建设。

《协议》明确,宁夏将生态林业发展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善生态林业支持保护政策,完善生态林业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林业建设考核机制,加快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修订完善林业地方法规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提高依法治林水平;支持林业现代化能力建设,在项目和经费上予以倾斜;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增强宁夏生态林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对国家林业局驻宁单位三北防护林建设局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全面加强资源管理,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加快推进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整治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记者 焦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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