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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与河长“官帽子”挂钩
浙江湖州每月一次“集体巡河”

2016-10-25 15:1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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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10月25日电(记者 岳德亮)天空虽然下着雨,但是“村级河长”王方明依然打着伞来到禺溪边,“按规定,我们‘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我离得近,争取经常来看看。”说话间,他把巡查相关情况录入手机“河长制APP”。

这是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下渚湖街道的“村级河长”王方明最近的一次“巡河日志”。他口中的“规定”是指近期湖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十条实施意见》,对定期巡查、区域联动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细化‘河长制’工作,真正使每条河道有人管、管得好。”湖州市治水办有关负责人说,浙江在全国较早开展“河长制”,湖州的这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目前全市有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4929名、河道警长939名、“民间河长”2056名,专人专岗,分级管理,动态更新。

实施意见规定,日常巡查中,市级河长不少于每月1次,县级河长不少于半月1次,乡级河长不少于每旬1次,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1次。

河道有没有问题,要靠巡查来发现,湖州市委书记裘东耀一直坚持这个“工作惯例”。除了日常巡查,湖州市将每月的第一个周六设定为全市河长“集体巡河日”。

为了将制度落到实处,湖州市启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将水环境治理与河长“官帽子”挂钩,重大污染事故一票否决,不仅取消治水相关的荣誉称号,还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河长和当地党政主要领导问责。

深化“河长制”,湖州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截至9月底,55个市控以上断面Ⅲ类以上水质达98.2%,全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达到优秀等次。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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