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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改革动态(2016年10月1-15日)

2016-10-26 17:53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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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部署

10月1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是改革的责任主体,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力量。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为基本取向,强化责任担当,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改革,坚决端正思想认识,坚持从改革大局出发,坚定抓好改革落实。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总体方案》、《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

会议指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必须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要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健全统筹协调体制,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会议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目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会议指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本出路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要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健全政绩考核机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会议强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共政策中,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会议指出,养老服务业既是关系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要紧紧围绕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降低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人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会议强调,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关键是要作出制度性安排,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会议指出,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要坚持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并行、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竞争秩序,支持技术突破,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动移动互联网创新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

会议强调,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围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和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

会议指出,实名登记是督促个人履行相关义务、保护个人相关权利、准确记录个人信用信息的前提。要依照法律法规确定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建立准确全面和动态更新的登记信息。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信息共享,加强个人隐私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会议强调,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省级空间规划,为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会议指出,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越是任务重、困难大,越要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作为改革政策的制定者、推动者,要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定力,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和推进改革。只要符合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只要有利于落实新发展理念,只要有利于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就坚决地破、坚决地改。对党中央通过的改革方案,不论有多大困难,都要坚定不移抓好落实。要引导大家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和利益问题,服从改革大局,善于算大账、总账、长远账,不能只算部门账、地方账、眼前账。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使提出的改革方案最大限度符合实际、符合改革要求,真正解决问题。要把改革抓在手上,一步一步往前推,一层一层往下落。既要抓具体改革举措推进落实,又要抓牵头改革任务统筹协调;既要抓本部门改革,又要抓对地方改革的指导。要注意评估改革推进效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精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以深化改革更大释放市场活力;决定简化外资企业等审批管理,营造扩大开放的更好环境;通过《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促进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会议指出,在2013年、2014年两次精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基础上,进一步下放核准项目,是贯彻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促进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会议决定,根据这几年的经验,可将国家规划范围内有明确标准的投资项目核准权下放。一是对集装箱专用码头、内河航运航电枢纽、车用发动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投资项目,可下放由省级政府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准入标准等核准。中国铁路总公司投资的铁路、桥梁、隧道等项目由其自行决策。研究加大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向民间投资开放力度。二是对钢铁、煤炭、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三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节地节能节水、技术、安全等准入“门槛”,对环境影响大、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用有力的“放”和有效的“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会议认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通过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是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外资企业法等法律的决定,会议确定,今后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凡不涉及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类、限制类和鼓励类中有股权、高管要求的规定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设立及变更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且备案不作为办理工商、外汇登记等手续的前置条件。采取这一改革措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将减少95%以上。有关部门要提升效能,有针对性地加强投资促进和服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鼓励诚信守法。下一步还要根据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继续优化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会议指出,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一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二要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依靠科技创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三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电子商务、创意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四要实施绿色兴农重大工程,严格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等使用管理,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综合防治农面源污染,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五要加大支农惠农富农力度,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社会资本市场化投入渠道,优化农业补贴政策,创新信贷、保险等支农措施,大力扶持农村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六要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因地因城施策,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0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部署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大降低创业创新制度性成本。

会议指出,顺应群众期盼,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领域有效供给、补上短板,有利于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几年来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有力推动了消费扩大,促进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品质提升,支撑了经济转型升级。下一步,一要消除制约养老、教育、体育等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支持将闲置的旧厂房、办公用房和转型后的公办培训中心、疗养院等改造成养老设施。依法兴办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可自主定价,鼓励在理工农医、国家急需的交叉前沿和薄弱空白等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年内完成体育类社团与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推进职业联赛改革,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二要加大旅游、文化等领域有效供给。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逐步将国际邮轮入境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扩至更多口岸,探索试点游艇租赁业务。制定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适时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推广至符合条件的地市级文化文物单位。三要出台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发展冰雪、山地、水上、汽摩、航空等户外运动和电子竞技等,配套建设营地、码头等设施,发展民族民间健身项目,提升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四要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模式,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省市范围。制定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促进绿色建材消费。对内外销日用消费品实行“同线同标同质”。五要优化消费环境。通过放宽准入,吸引社会投资增加消费品和服务供给。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城市快速消费品等民生物资配送和冷链物流能力,加大对城乡农贸市场和物流设施等支持。加快推进智慧家庭、养老服务等标准建设。

为满足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迫切需求,会议确定了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措施,明确加大财税、社保等政策支持,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可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促进产品提质、产业升级。鼓励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对贫困或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对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实行水电气热与工业企业同价。

会议认为,在今年10月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扫除妨碍创业创新的制度羁绊,可以更大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扩大就业。一要将更多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整合,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二要运用“互联网+”,在全国推进企业登记网上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先行先试。三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信息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在各部门单独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方式,减少对企业的不合理干扰。

二、金融体制改革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意见》指出,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可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有序开展和统筹协调等原则。《意见》提出了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主要途径。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整合与使用效率;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形成 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长效机制;三是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在做好存量资产清理、整合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四是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财务负担;五是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帮助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六是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七是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形成合理的融资结构。《意见》要求,政府要为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在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中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在引导降低企业杠杆率过程中,政府要依法依规、遵循规律、规范行为,不干预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中各市场主体的相关决策和具体事务。为规范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意见》所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债转股的总体思路、实施方式和政策措施,强调要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有序开展债转股,建立债转股对象企业市场化选择、价格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等长效机制,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债转股对象。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明确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原则、重点、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等。《方案》要求,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工作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三、投融资体制改革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措施》从促进投资增长、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完善相关财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改进综合管理服务措施、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6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促进投资增长方面,将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确保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社会服务领域一视同仁,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同时,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修订。在改善金融服务上,有关部门将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作用,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依法依规加快民营银行审批,完善排污权、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权利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评估、登记等收费行为,推动动产质押统一登记立法,提高信用评级质量。在落实并完善相关财税政策上,将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确保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和增值税优惠。在降低企业成本上,改革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对采用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土地的,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落实好物流行业建设用地有关支持政策,研究改进环评管理,简化环评内容或降低环评类别。在改进综合管理服务措施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政府管理新模式,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建立涉企政策手机推送制度和网上集中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建立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有效渠道,减少中介服务环节和费用,加强对政府服务的监督考核。在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下一步将尽快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等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逐项抓好上述措施的贯彻落实,力促民间投资回稳向好。

四、户籍制度改革

国办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方案》指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是全面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方案》提出了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一是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升学和参军进城的农村学生、长期在城市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落户条件。二是制定实施配套政策。确保落户后在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义务教育等同城同待遇,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三是强化监测检查。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

五、地方改革

重庆发布《“走出去”税收政策与风险管理指南》。近日,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发布《“走出去”税收政策与风险管理指南》,为渝企“走出去”保驾护航。《指南》明确,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已经在重庆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额超出按照我国税法计算出的税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中进行抵补。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个人取得的境外收入,准予其抵扣已经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如果国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低于按我国税法计算的税额,则在重庆市缴纳差额部分;如果在国外缴纳的税额高于按我国税法计算的税额,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指南》明确渝企在东道国遇到涉税争议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东道国国内法提供的行政复议和法律救济程序,二是按税收协定中相互协商程序条款的规定,请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向东道国提起相互协商程序。

浙江发布《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方案》从化解库存、优化结构、长效机制等五大方面,部署21项加快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工作。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促进需求、消化库存和稳定价格相结合,坚持去库存和调结构相结合,坚持优化存量和引导增量相结合,逐步化解区域性、结构性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在有序化解库存,促进供需平衡方面,从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鼓励新市民购房和农民进城购房、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八项有力措施。《方案》在完善土地供应制度方面,提出完善房地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宗地出让规模,平抑出让地价波动。将规划设计条件明确的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等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探索土地弹性年期出让。支持有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参与土地竞拍。同时从完善开发经营制度、完善财税信贷制度、完善统计监测制度等方面加强制度保障,健全长效机制。

湖南出台《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该《意见》旨在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以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治理规范、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每年省级将重点推进200户以上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公司改制所补缴的税款由各级受益财政进行奖励。对完成规范化股改并在湖南股交所、“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法律顾问费、财务审计费和资产评估费等挂牌相关的中介费用,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广西建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日前,广西保监局先行先试,建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根据首次对分支机构的分类评价,目前已退出两家支公司和23家营销服务部。根据具体不同情形,机构市场退出路径分主动退出、劝导退出和强制退出3种方式。广西保监局通过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设计26个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将各保险分支机构划分为正常类机构、关注类机构和不良类机构,省级分公司对下辖的分支机构进行日常监测和专项排查,推进不良机构整改,整改无望的机构将被保监局劝导退出市场。为做好机构退出的善后工作,保监局还规定分支机构退出市场的具体程序及资产、单证、工作人员及客户服务等的处置安排。

山西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市场将全面放开。日前,山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将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开放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市场。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山西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速公路建设经营领域,使企业成为建设经营主体。已运营的高速公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对列入高速公路规划网的项目,鼓励各设区市按照BOT方式进行建设。对于社会效益突出,但经营性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才能进行商业化运作的项目,鼓励按照PPP模式设计运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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