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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把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2016-10-27 11:21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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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对我省文物工作作出批示强调
把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石泰峰也作出批示

10月26日,省政府在镇江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文物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任务。省委书记李强、省长石泰峰对我省文物工作分别作出批示。副省长张敬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强在批示中指出,近年来,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扎实有效,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在促进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江苏文物资源十分丰富,文物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秉持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把江苏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各级文物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注重能力素质提升,注重依法管理,注重调动各方力量,推动江苏文物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石泰峰在批示中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实施“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把文物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实行依法保护、责任追究。要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坚持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统筹协调,在文物保护重大项目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作用上取得新进展,在构建文物安全防线上落实新举措,在推动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民生上创造新业绩,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文物保护与利用之路。

张敬华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江苏实际的文物保护利用路子。

会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文物工作形成“5个体系”,实现“6个100”,即形成更加科学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更加丰富的文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的文博创意产业体系,更加有效的文物安全和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完备的文物工作支撑体系;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各100个以上,实施100个红色遗产、名人故居维修保护与展示提升项目,培育100个博物馆教育品牌项目,确保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遗产点中文物保护单位完好率和市、县(市)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建成率均达100%。

《意见》特别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建立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服务志愿者及民间义务文保员队伍,规范民间合法收藏文物,支持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建立文物重要决策和重大方案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制度,提高文物保护透明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记者 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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