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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6-10-27 13:06 来源: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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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步入了常态化。截至目前,共整理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信用信息4219条,其中2016年涉企信用信息999条,涉及土地规划预审、测绘、地质环境、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等业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治区政府相继印发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办法》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国土厅感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工作是全社会诚信建设的基础。为此,专门制定了政策、细化任务、规定程序、明确时限、压实责任。

利用已有的信息系统,开发建设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软件和监管协作平台。通过监管平台对信用信息的运转流程进行监管,及时督促各有关环节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下一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系统,完善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系统和监管协作平台建设,提高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能力和水平,及时推送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努力实现国土资源系统内部、政府部门之间和社会对信用信息的共享。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同时,探索建立国土资源领域诚信奖惩评价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面向市场环节的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勘查、土地整治、地质环境治理、测绘以及国土资源规费缴纳等行为,探索研究诚信奖惩评价依据、标准、方法及奖惩办法等,逐步建立并完善国土资源领域诚信奖惩评价体系,鼓励诚信、惩戒失信,促进建立诚信、科学、合理利用的国土资源新秩序。目前,系统软件开发正在进行,工作已全面启动。

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利用,抓好事中事后监管。运用企业信用信息成果是发挥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作用的重要环节。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公示”的原则,加大系统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产生信用信息录入与公示的范围,加强数据交换与共享;同时要开展人员素质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掌握技术方法,切实做到依法录入数据,依法共享数据,依法运用数据,把奖惩机制落到实处,加强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全面推进国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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