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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低保扶贫行动方案》审议通过 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2016-10-28 09:54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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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省将不断推进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较低的地区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年内实现全省70%涉农县的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2855元的国家扶贫标准,确保2020年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标。10月26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山西省农村低保扶贫行动方案》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明确我省将逐步构建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养老保险等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行动方案》明确,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救助农村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的基金会,构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特困户救助需求相衔接的帮扶信息平台。

《行动方案》表明,将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帮扶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按规定给予救助。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全面开展特困人员摸底排查,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主动发现机制,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并逐步提高其供养水平,确保特困人员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记者 杨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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