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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对电梯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2016-11-01 09:05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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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10月31日上午召开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违法违规电梯企业查处情况,下发了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文件,并对电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进行了免费专题培训。全省电梯安装、改造、维保公司以及各市(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参会。

电梯安全问题中,电梯企业的安装、改造、维保质量,是极其关键的因素。会议指出电梯企业存在9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即: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等资源条件欠缺、质量保证体系失控、施工档案不符合法规要求、安装改造维保工作质量低下、维保恶性低价竞争、分包转包安装工程、出租出借许可证书、超许可范围和级别安装改造维修、挂靠异地维保等。为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会议通报了年初以来监督检查后对违法违规电梯企业的查处情况。会议下发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了电梯企业的11项责任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20项责任,并要求在电梯内张贴《电梯安全责任公示》标志,公示以上责任。此外,会议还出台了《黑龙江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企业安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列举了14种违法违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电梯企业,都将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下发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实施分类监管的通知》,要根据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情况,对全省电梯企业每年进行一次评分分类。从好到差分为A、B、C、D四类,越差的企业监管措施越严厉,对两次评为D类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会议明确了电梯企业经营规范。从按照法规完善资源条件、严格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着力提高安装维保质量、有效提升应急救援水平、严格遵章守法生产经营等五个方面,对电梯企业生产经营的规范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保障电梯被困人员及时得到救援;并提出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补偿功能,推动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电梯事故赔付能力;会议还提到组建电梯协会等行业协作组织,解决电梯维保恶性低价竞争、安全技术问题攻关、行业规范管理等问题。(记者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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